婚纱影楼连环收费违反价格法
日前,张先生为自己的宝宝在某婚纱影楼花费688元拍摄了一套满月照,由于张先生想买下在影楼拍摄的全部照片,影楼趁机随意喊价,惹来不快。卢湾区消保委指出,如遇经营者未明码标价或价外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,可明确拒绝,并在取证后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申诉。 根据店内标价说明,7英寸照片单片15元/张,张先生感觉该价格能接受,故要求将选出的照片全部买下。不料此时,店方却告知,15元/张只是购买照片,如需底片还要支付每张35元。张先生感觉非常不快,婚纱影楼却坚持该价格是公司规定。由于协商未果,张先生向卢湾区消保委投诉。 卢湾区消保委与店方取得联系,明确指出店方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……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” 婚纱影楼认识到自身工作失误的严重性,遂立即将标价内容予以更改,明码标注底片价格。对于张先生的投诉,店方表示同意张先生只以15元/张单片价格购买所需照片与底片,张先生表示接受。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,如今一些婚纱影楼在套系外的照片上收费不规范频频出现,消费者如遇经营者未明码标价或价外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,可明确拒绝,不购买此类商品或接受服务,同时应取证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申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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